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周口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为群众提供预约办理、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邮寄办理)、就近办理等服务措施。现公告如下:
对群众非紧急申请事项,建议推迟办理或延期办理;对群众急需办理业务,可致电户籍室预约电话,由民警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预约时间。请群众按照预约时间,尽可能自行前往,减少陪同人员,并主动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
对于可以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户政服务”平台办理的户籍业务事项,群众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并在接到审批短信提醒后,通过邮政速递方式(注:邮政速递服务热线),将材料邮寄到户籍室。业务办结后,民警将通过邮寄方式将证照送达到申请人指定地址。对于不能亲自到窗口的群众,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与户籍民警视频连线办理户籍业务。
为避免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通16个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非户籍地业务;群众居民身份证补办、换发可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就近办理;下放县级公安机关临时身份证办理权限,群众急需办理的,可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限省内户籍)。
针对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的人员,当事人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免采人像、指纹。对于本地户籍补证人员,历史人像变化不大的,免于重新采集人像。
依托“平安周口”微信公众号,群众可通过“周口公安微警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自助申报”平台,网上进行暂住申报、出租房屋备案、居住证申请等。
户籍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按照办事指南和事项流程要求,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减少办事群众滞留时间。
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窗口单位办理业务。进入户籍室需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进入室内人员不得超过5人,并间隔一米安全距离。疫情防控结束后,对群众提供的因疫情而导致的超期证件或手续,户籍窗口将进行正常受理办理。
请您尽量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到人员聚集的地方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如急需办理,请您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对因疫情防控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衷心祝愿您阖家幸福,健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