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办企业,仅需提供“工商登记受理单”证明材料。
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办企业分支机构,仅需提供“工商登记受理单”证明材料。
2、非盈利性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盈利性卫生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的书面遗失情况说明。法人企业应有股东签名或盖章,并附股东身份证明;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出具工商部门当日《电脑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法人企业应有股东签名或盖章,并附股东身份证明;